也说“找茬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6:21 山西新闻网

  最近,各家媒体在中央的大力倡导下,加大了新闻监督的力度。这本来是好事一桩,可个别政府官员却大为不满,斥之为“专给政府找茬儿”,说媒体“哪壶不开提哪壶”,甚至发出“防火防盗防记者”这样骇人听闻的惊呼。于是,兴师问罪的有之,敬而远之的有之,刁难耍横的亦有之。作为一位老新闻工作者,笔者想就此谈一点看法。

  为什么个别政府官员会有如此感受?一是不明政府和媒体的职责,把朋友当成了对头。媒体是干什么的?公众利益的守望者。朱镕基称之为“百姓喉舌,政府镜鉴”。它多说早说主动说,发独家报道、采内幕新闻、求轰动效应,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党和人民赋予它的神圣职责,不如此,就是失职、不负责。政府是干什么的?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它的最高行为标准,有违于此,就是渎职、不作为。可见,二者职责不同、利益一致,并不是一个“踩油门”、一个“踩刹车”的冤家对头,没有势不两立的矛盾。这有如一比,如果政府是一棵树,媒体的舆论监督就是“啄木鸟”,媒体是政府的朋友。所以,它“找”的不是“茬儿”,而是危害树木的“虫子”。身上有了“虫子”,又不想让“啄木鸟”去“找”,畏疾忌医,那后果便可想而知了。所以说,有了“茬儿”,“找”则两利双赢,忌则损身害本;政府应当欢迎媒体监督才是,有道是,让媒体说话天不会塌下来。

  二是求全责备,吹毛求疵。有些人的“找茬儿”说,是基于媒体说的话有误差而产生的。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媒体在监督的时候,应当尊重事实,力求准确,但由于文化程度不同、采访深度各异、时间长短不一以及事件的发展变化,不可能做到那么准确无误。正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所说,媒体不是中央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你不能要求他们说每句话都说得对。只要主要事实无误,只要不是恶意炒作,就应当多一点宽容体谅,少一点意气用事,何必那么求全责备,“鸡蛋里面挑骨头”,要求分毫不差呢?打个颠倒,你就能做到100%准确无误?

  当然,如果媒体中有人利欲熏心,想利用工作之便捞好处、发横财,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新闻”,有人迎合低级趣味,曝人隐私,渲染色情,有人造假新闻,无事生非,操纵舆论,制造混乱等等,那就另当别论了。对这类“记者”,不仅要像防火防盗那样防,而且要群起而攻之,让他们像过街老鼠,无立锥之地。所以,媒体不是只监督别人,只给别人“找茬儿”,也是被监督的成员,也要被别人“找茬儿”,世界上没有不受监督的“真空地带”!

  吕企才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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