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从此难私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6:47 浙江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洪卫 路桥区报道组 金志良 王依友) 日前,笔者在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门口发现,从院子里开出来的车辆前后挡风玻璃上,都贴着醒目的黄色公车牌子,上面还印有监督举报电话。在台州市椒江区,公车的专职驾驶员最近也领到了一张《公务车辆准驾证》,今后,凡发现未按规定持公务车辆准驾证驾驶公车的,一律按公车私用论处。

  公车管理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路桥区纪委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定期把群众的监督举报情况和查处情况向全社会公布,并对违反公车亮牌制度的公车实行严厉处罚;不按规定张贴公车统一标识的,对所在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驾驶员,均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椒江区纪委负责人则表示:凡发现未按规定持公务车辆准驾证驾驶公车的,一律按公车私用论处。

  最近,椒江、路桥等地已就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根据群众举报查实,路桥区已对包括2名区管干部在内的4名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进行了处理,椒江区一名区管干部也因违规驾驶公车肇事被椒江区纪委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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