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试点农村建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7: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周前进)四川省民政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通知称,为了提高农村文化、体育、娱乐设施水平,各地要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建立社区和社区服务组织。

  了改变目前农村服务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到位的现状,通知要求,各地要探索创新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考虑到各地平原、山区、丘陵、民族地区的不同情况,通知要求,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分城郊结合部农村社区、集镇中心村社区、传统农村社区等不同类型,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具体包括: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根据平原、丘陵、山区不同村组的实际,因地制宜地界定农村社区范围,可“一村一社区”,也可“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建社区”,并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推选志愿工作者为社区工作人员,允许把农村闲置房产和其他场地改建为社区活动中心,供村民作议事和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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