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启动一河两渠退污还清工程 衡水重点治理区域性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10:19 中国环境报

  刘力敏 周迎久

  本报讯“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对症施治、抓好落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主要污染物的减排任务如期完成,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是河北省衡水市市长高宏志在日前召开的全市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的要求。

  高宏志说,各县市区都要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将削减任务、排放强度等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如期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根据调查测算,全市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中,生活污水约占50%,畜禽养殖企业和工业企业分别占25%左右,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中,生活占30%,工业占70%,其中电厂占全市总排放量的30%以上。为此,要着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改善重点流域的水环境质量,全面启动“一河两渠”退污还清工程,加强滏阳河市区段、班曹店干渠、胡堂排干渠沿线的污染治理,确保全部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做好衡水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坚决取缔保护区内的一切排污口;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促进养殖模式由散养向养殖小区转变,实现集中养殖、集中治污;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推进电厂等企业的脱硫进程,严格实行煤炭管制,推广清洁能源,加快电厂供热入市工程建设,加大天然气的使用力度,逐步取缔市区燃煤锅炉。

  高宏志指出,当前衡水市的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性污染问题突出,一些县市出台的阻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依然存在,干扰环境执法、干涉建设项目审批等现象时有发生,各县市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要实施环境准入制度,把规划环评摆在突出位置,新上化工、制革、电镀等工业项目必须在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工业园区内建设,工业园区必须具备集中污水处理厂、集中供气等环保基础设施,否则不得批准增加污染项目进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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