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保减排目标实现 不利于环保的项目一概不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10:35 中国环境报

  (记者季英德)

  本报讯为确保实现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山东省将污染防治作为全省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施“四个不批、三个限批”,确保实现减排二氧化硫7%和化学需氧量5%的目标。

  山东省把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控制新增污染源的关键环节来抓。去年以来,山东省环保局共审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501个,涉及总投资4501亿元,拒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30余个,涉及总投资上百亿元。

  山东省要求,在建设项目审批中要坚持“四个不批”,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已无环境容量的地区,新上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脆弱及环境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坚决不批;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坚决不批。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和程序,山东制定了企业限批、局部限批、区域限批制度,即对完不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实行“企业限批”,暂停审批该企业除治污项目外的建设项目;对没有环境容量的城区、开发区、工业园及主要河道沿岸一定区域等实行“局部限批”,停止审批有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对两年未实现《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削减目标的行政区实行“区域限批”,暂停审批该地区有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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