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执行如何贵州开展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10:35 中国环境报

  罗开林

  本报讯为从源头遏制污染,切实提高环保“三同时”的执行率、合格率和验收率,从4月中旬开始,贵州省环保局启动了针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小型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检查行动。

  这次检查的内容为项目建设阶段和试生产阶段。项目建设阶段检查重点包括核实项目的建设地址、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排放方式等与审批内容是否相符等。试生产阶段检查内容包括已投入试生产(运行)的建设项目是否经环保局核准;是否超过试生产期限而未经验收等。

  此次检查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对执行“三同时”情况进行自查,并于6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分别上报省、市、县级环保局和环境监察机构。建设项目所在地市环保局对属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情况,制定相应检查方案。检查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10月底完成。

  检查方案指出,在检查中凡发现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部门应当场责令停止建设,通知建设单位限期到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手续。凡发现未依法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建设项目,通知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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