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扶老人要罚款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14:30 新民晚报

  重庆商报为关爱老人,倡导驾乘人员主动服务意识,昨日,市巴士公交公司出台规定:老、幼、病、残、孕及抱孩子的6种乘客乘车,驾乘人员应及时搀扶并帮助他们寻找座位,如果没有及时搀扶帮助属违章行为,给予10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待岗学习1个月。

  昨日下午4时许,渝中区新华路181路公交车起点站。71岁的钟凤英和老伴李某刚踏上一辆渝A86045的181路公交车后门,乘务员向瑜赶紧从前门跑过来,将钟凤英搀扶到座位上,随后又去搀扶其老伴李某。“车辆起步了,请爷爷、婆婆坐好并注意安全。”向瑜提醒车上的老人们。

  “五一节前,我们对所有的驾乘人员进行了7天的培训。”181路队王队长称,搀扶老人乘车办法要得当,不是用手拉,也不是往上提,而是搀扶着他们的胳膊步步上车。他说,他们专门请敬老院的同志到路队对驾乘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对搀扶动作进行考核,不合格不允许上车服务。

  “发现驾乘人员对老人服务态度恶劣可投诉。”王队长说,投诉的内容是:没有及时搀扶,到站没停稳就让老人们上下车,以各种理由拒绝老人乘车,恶言对待老人。据介绍,巴士公交公司的1000多辆公交车已全部贴上了“关爱老人,就是关爱自己的父母”的标志,并张贴了公交集团服务热线投诉电话。(郑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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