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人摔成重伤法院调解获赔2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14: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受雇当绿化工人的四川农民工张某在修剪树枝时摔成重伤,在他与单位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时,西城法院的巡回法官从社区了解到此事,主动进行调解工作。记者今日获悉,经过法官调解,单位不仅承担了25万余元的经济赔偿,还承诺为张某今后可能产生的后续治疗费买单。

  张某是西城区一家单位雇用的绿化工人,去年9月8日,他在修剪树枝时不慎落地摔成重伤,造成多处骨折,被评定为七级伤残。单位也为其支付了先期医疗费18万余元。不过,张某家有2个年幼的孩子、父亲年老有病、妻子也没有工作,一家人的生活举步维艰。张某表示愿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给予一次性补偿40万元。而单位认为张某擅自修剪树枝,其本人对此也有过错。双方就补偿数额问题长达几个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西城法院巡回法官赵海、陈珂常在社区街道走访,了解到张某的遭遇后,主动介入进行调解,给单位讲解劳动法规,说明张某的情况却属工伤,理应获得应有的医疗补助及伤残补助。此外,也对张某进行了教育。法官提出就高不就低地给付补偿数额,按照张某每月900元的工资标准,给予一定年限的经济补偿。鉴于张某的家庭困难及认真的工作态度,单位也表示愿意相应提高补偿数额,双方达成单位补偿258000元并承担后续手术费的调解方案。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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