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私愤强行抬棺入厂房 领头人被判入狱十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15:07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5月8日万载讯(刘洪 报道)借伯母出殡之机,聚众闹事泄私愤,指使五百余送葬人员强行穿过他人厂房,5月8日,万载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扰事领头人汤某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黄山花炮厂于2005年建厂时占用了一条去该镇汤姓人祖坟山的路,该厂厂长便在厂房旁另修建了一条新路。由于新路较旧路欠方便,于是部分汤姓的人对辛某产生了不满。

  2006年11月8日,被告人汤某伯母王正秀去世,有人扬言要让送葬队伍要从花炮厂内经过。得知该消息后,该镇及县政法委干部均于11日晚找来被告人汤某等人进行座谈,告知其后果的严重性。

  12日上午,被告人汤某等人到黄山花炮厂找到该厂法定代表人之夫辛某,提出买条烟或是请人帮忙抬棺的要求,辛某未答应。至11时许,送葬队伍百余人到达黄山花炮厂门口,并在厂门口祭奠,该镇政府及公安派出的两辆挡在厂门口的面的车被送葬人推开,被告人汤某等人不顾政府干部及公安干警的劝阻,推破了已上锁的黄山花炮厂的不锈钢铁门,带领送葬队王五百余人强行进入厂区,随后该厂的后墙也被人推倒,送葬队伍从厂区穿过后,又从厂区返回,造成该厂当天停工,严重影响了该厂的生产经营活动。经万载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的铁门及围墙价值1761元。案发后,汤某已主动赔偿了该项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汤某参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黄山花炮厂的生产经营活动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被告人汤某系该事件的积极参与者,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编辑: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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