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民工可用公积金买房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0:25 新京报

  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农民工公寓

  本报综合报道来自福建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消息,长期以来,一直属于城市人的住房公积金,在福建也将覆盖到农民工。

  福建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房。

  福建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还提出,要整治和防止非常普遍的“城中村”现象,要把整治和改造“城中村”作为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的重要措施,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开展“城中村”环境治理,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农民工聚居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立防止产生新的“城中村”的有效机制。

  福建还将指导各地在住宅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农民工住房需求,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农民工公寓。在流动人口较多的街道和社区(村、居)委员会,建立规范的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服务站,整合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协管队伍。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