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抢回被扣车玩火男子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1:5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烟台5月8日讯自己的货车缺少手续被交通部门依法扣压,烟台市牟平区的刘某竟然采取暴力手段抢回,近日,刘某因犯妨害公务罪,经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去年初,刘某买了一辆货车用于道路运输,心存侥幸的他没有缴纳各种交通规费。2006年9月21日,车辆被交通部门依法扣压。刘某与黄某等人商量后,决定强行将被扣车辆抢回,为此他们特意准备了镐、棒等工具。当日下午1时许,刘某等人趁午休时机窜至牟平某交通所,将大门骗开。黄某等人手持镐、棒强行将看门人推进传达室内予以看管,并将其手机电池拆下,防止其报警,刘某趁机驾驶车辆逃跑,后刘某等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


郭波 王媛 孔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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