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积极调处“三大纠纷”促社会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3:2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大化讯(记者罗日杰 通讯员黄格)大化瑶族自治县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社情、村情、民情等特点,积极做好“三大纠纷”的调处工作,3年来受理案件100起,调结率100%,促进了城乡社会和谐稳定。

  大化瑶族自治县,是由都安、巴马、马山等3县(自治县)的结合部组成。由于历史原因,材料档案不全,造成管理界限不清,山林地界遗留问题多。近年来,农民植树造林的热情高涨,使昔日无人问津的荒山,如今变成了“抢手货”,由此引发的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日渐增多。面对这种情况,该县县委、县政府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民间纠纷调解网络,实行纠纷调处专人负责、分级落实、归口管理、定期办结的制度,采取各方参与、整体联动办法,发挥“十双筷子抱成团”的功效, 将民间纠纷调处在基层、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重大矛盾不出县”的工作目标。

  该县各级党委、政府提出了“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建立“预测、预报、预案、预警、预防”为主要内容的五项机制,实行矛盾调处与信访接待、法律服务、行政司法调处、分流督办调处和联动调处相结合,以变应变,靠前调处,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和群众谈政策、谈出路、谈问题、谈建议,不断提高农民遵纪守法观念,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同时,建立健全排查制度,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按已调结、受理未调结、发生未受理等3条主线开展排查,清理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平时排查、敏感期的排查和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排查,切实做到不留争议纠纷死角;凡符合受理条件的纠纷及时按法律程序给予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纠纷,及时告知当事人不受理的理由;对已有纠纷苗头的矛盾隐患作好预案,采取措施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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