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货车走高速计重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4:08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金蓉 实习生 倪乐)6月1日起,货车上我市高速路,将按照车货总重量计重收取通行费。市政府常务会昨日审议通过了《重庆市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

  货车事故 半数由双超引起

  市交委介绍,全市货车事故约占交通事故的56%,而货车事故中,一半以上是由超限超载引起的。现行通行收费是按照车型征收,同类型的车辆空载、有载还是超载,缴费都一样,因此导致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和大吨小标。所以必须用行政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才能遏制超载。

  基本费率 0.08元/吨公里

  据方案,从6月1日起,载货类机动车,只要通过全市通车运营的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取通行费。同时,现在执行10元/座次,5元/座次独立收费的桥梁、隧道也要实行计重收费。

  据悉,计重收费时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作为收费依据,高速公路的基本费率为每吨货物每公里8分钱。独立收费的桥梁和隧道的计重基本费率分别为1.60元/吨座次和0.80元/吨座次。据介绍,该收费标准试行两年,以后根据情况确定正式收费标准。

  正常装载 分3种情况收费

  货车正常装载,车货总重小于或等于20吨的,按照基本费率计费;如一辆车货重量20吨的货车,跑100公里高速要缴费160元。车货总重大于20吨不足40吨的,20吨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20吨至40吨之间部分,按照线性递减至基本费率的50%计费;车货总重大于40吨的,20吨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20吨至40吨之间部分,按照线性递减至基本费率的50%计费,40吨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0%计费。

  据悉,对于没有超载的货车来说,收费水平与目前相比基本持平,没有增加车主的负担。

  高速公路计重设备统一安装在收费站出口车道上,货车进入高速路入口时,领取通行IC卡,下出口时交回IC卡称重量,然后缴费。据悉,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实行分路计价,一次收费。实收金额按照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原则归整收取,收费总额不足5元按5元收,总重不足5吨的货车按5吨计收。

  货车超载 按最高倍数收费

  货车超载,就要按正常费率的倍数加倍惩罚性收费。王鸿举市长表示,货车微量超载,只要一超载,就得加倍收费,而且要按照最高倍数来收费。据悉,这个最高倍数就是交通部《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中,按照6倍基本费率计费。

  王鸿举市长表示,实行计重收费的目的不是为了收钱,而是用经济手段引导不超载,而且更重要的是,计重收费并不代表给超载开绿灯,不代表只要给钱就允许超载,超载到了一定数量给钱也不能通行,必须卸载。王市长要求市交委制定这个卸载的标准。据悉,我市普通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将逐步推行,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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