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突发公共事件反馈时限 90分钟内上报重特大突发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4:42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5月8日讯(记者 黄强)根据我市今年的应急管理工作要求,若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有关部门要立即向市政府如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5小时。这是记者今天从市政府获悉的。

  根据市政府公布的《200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在目前市级专项预案基本编制完毕的情况下,我市要加快县(市)、区级总体预案和市级部门预案的修订和编制,力争到今年年底,县(市)、区级总体预案、市级部门预案制定率达到100%;企业预案制定率达到80%;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庄、学校预案制定率达到60%以上;各大型集会、会展等活动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

  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上,我市要求,一般和较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在2小时以内如实向市政府报告;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市政府如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5小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对制度不落实、设施不完备的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将进行通报,并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按照市政府要求,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同时,我市还将完善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向市民发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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