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损友嘲笑中变成抢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4:45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 “我永远不想再回去了。”昨日下午3点,在宝安区观澜公园的坡地草皮上,20岁的小刚(化名)自由呼吸着初夏的新鲜空气,他不想再回去的地方是看守所。这个来自重庆市大足县的小伙子身形瘦小,戴着眼镜穿着运动短装,看上去像一个单纯的高中生。很难想象,这个斯文的年轻人因为抢夺他人财物,于今年3月2日被判处拘役五个月(服刑时间从去年12月被关押入看守所开始算起),3天前刑满从看龙岗区守所里走了出来。

  小刚约见记者是想向公众道歉,要对曾被他抢夺过的事主说声“对不起”。而促成他这个举动的是《南方都市报》4月8日题为《一天抢了一斤白金项链》的报道,该报道中形释犯自曝抢夺内幕并忏悔,小刚在看守所里看了报纸后便下定决心痛改前非。

  厮混

  辍学去打工跟着坏人混

  从看守所出来后,小刚回到了曾经生活和工作过的观澜,他也是在这里认识那些以抢夺路人财物为生的“朋友”的。

  小刚告诉记者,还在八九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就离婚了,自己跟着母亲在重庆生活,父亲则在广州打工,很少见面,父子感情很淡漠。由于家境困难,还没读完初二他就辍学了,先是在老家学了半年的理发,接着又于两年多前来到深圳,由于他的舅舅在观澜打工,他于是就在舅舅处落脚,同时在观澜桂花村找了一家电子厂打工。

  在打工期间,初出茅庐的小刚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血气方刚,喜欢和一些有“背景”的人来往。“如果自己被欺负的话可以找人,说出来也很有面子。”小刚说,正是在工厂打工期间,他通过工友介绍和一群年龄相仿的人混在一起,有些人来历不明,“问他们做什么的,他们不说,只说很能赚钱。”

  在和这些人喝酒,跳舞混的时候,小刚渐渐地明白了那些成天无所事事的“朋友”都是以什么为生,“那些人没有固定工作,都是出来抢,年纪从14岁到30岁不等,有时在晚上干,有时白天也干,我就亲眼看到他们抢东西,在龙华、布吉、横岗,他们80%能够成功。”小刚说,这些人一般选择没有男士陪伴的中年妇女下手,后者通常穿着皮鞋或高跟鞋不便奔跑。

  抢夺

  第一次失手第二次被抓

  小刚第一次抢夺是在去年10月20日的傍晚,他和“朋友”们到龙岗区横岗街道闲逛。一路下来,这些人不断教唆他也加入他们的行列。在犹豫不决时,小刚被嘲笑了感到很没“面子”,于是鼓起勇气表示愿意试试看。走到横岗大厦附近时,“朋友”们指着路边的一个30多岁的中年妇女,后者还搀着一个老太婆,看上去像是本地人。小刚迎面走了过去。根据“朋友”们教导的经验,迎面抢夺不仅成功率高,而且在对方来不及转身就马上跑掉,效率最高。

  眼见陌生妇女越来越近,小刚说他心里越来越慌,在与妇女擦肩而过时,头脑已经一片空白,伸手向前一抓,不料脚下一滑,项链没抓到,倒把妇女的脖子给抓伤了。

  失手后,小刚赶紧向前狂奔,而妇女在后边一边喊,一边紧追,“我当时吓得都发软了”。在拐过一个路口后,小刚跳进了路边绿化带的灌木丛,直到半个小时后才清醒过来。而当“朋友”们闻讯找到他把他从草丛中拉出来,还一直笑话他“不行”。

  第一次抢夺失手后,小刚忘不了那种惊慌和恐惧。接下来的一个多月,他安心在工厂工作。但由于一次请假的事情,他和厂方发生冲突,与工厂老板大吵了一架后不欢而散。之后他短暂跑过业务、在发廊做过小工,但都不是很适应,心情也很郁闷。于是,他的“朋友”们又找上了他。

  去年12月6日,小刚和“朋友”一起来到布吉最繁华的吉华路布吉街路段,这一次,他是专门过来参与抢夺的。在布吉人民医院附近,他们相中了并排走在街上的两个中年女子,看上去是本地人,三四十岁左右,一位身穿牛仔衣,项链露出在牛仔衣外面,两人有说有笑走着,正是“理想”的抢夺对象。在“朋友”们的怂恿下,小刚迎面跑过去,迅速伸手去扯牛仔女士的项链,但是牛仔女士反应很快,小刚不但没有抓到项链,手反而被紧紧抓住,小刚死命挣脱,因用力过猛在原地打了个转,不小心把眼镜给掉地上,他跑出两三步后本能跑回来捡他的眼镜,两个身穿迷彩服路经此地的男子迅速将小刚抓住并扭送至派出所。

  入仓

  心生愧疚感要痛改前非

  几天后,小刚被转送至龙岗区看守所。看守所的时光让小刚感到压抑、苦闷。回想自己的所作所为,以及所受的惩罚,小刚说“感觉天都塌了,自己也快要疯了”,也因此好几次在暗夜里痛哭。关押期间,他的舅舅来看过他,而他的“朋友”则无人过问,这让小刚倍感失望。同时,在看守所所受的教育,也让小刚渐渐意识到自己参与抢夺是多么荒谬。

  小刚的舅舅王先生也证实,小刚最初在观澜桂花村的厂里当一名生产线上的物料员,本来一直工作都还不错,后来他认识了外面的人,开始嫌自己工资低,又因为请假不成而私自离岗。后来去了看守所才知道,因为老板不发工资,小刚与老板发生冲突离厂后,才决定跟着他们逐渐变坏。

  “我现在真的很后悔,早知道就不会和他们一起了。”从看守所出来后,小刚后悔不迭。也因为自己在看守所失去自由的经历,小刚希望那些“朋友”也能痛改前非,因为继续下去,“他们迟早会后悔的。”同时,小刚也意识到,抢夺财物对被抢夺者带来的伤害,有的受害者不仅财物被夺,还因为反抗被打伤,因此心里充满愧疚感。

  由于在看守所期间,小刚阅读到今年4月8日《南方都市报》的一个和他经历相似者对公众公开表达道歉的报道,也鼓起勇气,希望通过报社表达歉意。

  “我要向所有被抢的人们说声对不起。”小刚说,他不仅代表自己,也代表所有的抢夺者,虽然他知道自己能改变的有限,但也希望能够有所改变。

  编辑: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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