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页试点方案不言“要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6:12 长江商报

  武汉调整申报国家新区基本思路新方案要求实施六项创新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15页长的试点方案,没有一个地方伸手要政策、要项目、要资金,取而代之的是几十处“创新管理”、“创新制度”的改革内容。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武汉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框架方案》(送审稿)。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第三个“国家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的争夺趋于白热化。除武汉外,广州、沈阳等多个地方都向国家发改委等提交了自己的改革方案。

  昨日,武汉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早在2005年初,武汉市就启动了申报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同年6月,省政府向国家发改委转报了武汉市申请改革试点的请示。今年全国两会上,武汉市市长李宪生在湖北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呼吁中央批准武汉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国家发改委迅速给予了书面回复,明确表示支持武汉进行试点。

  武汉市政府此次通过的试点方案(送审稿)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改革试点基本思路的调整。它明确:“确定以城市综合制度创新为主线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会议还透露,新思路是在国家发改委体改司的指导下完成的。

  按规划,武汉将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进行六项改革,包括:创新城市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老工业基地振兴模式、创新城市建设体制、创新城市社会管理制度、创新城市管理制度、创新武汉城市圈经济合作协调发展机制等六个方面。

  新方案为何不争取一些政策、项目或资金支持?武汉市一位部门负责人称:“综改试点不是给优惠政策,不是搞不平等竞争,而是试图通过区域性的体制机制的率先创新,推动面上的改革”。

  《试点方案》还提出了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4200亿元。

  

  行政审批窗口试行首问负责制

  武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出炉

  41个市直部门审批窗口将获充分授权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虽然设立有行政审批窗口,但并未对窗口授权,其工作人员没有审批权限,使审批窗口沦为收发室。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原则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要求41个市直部门试行首问负责制,确保窗口被充分授权,解决审批窗口成收发室的问题。

  审批流程图在政务网上公开

  首问负责制就是谁第一个接待,谁就管到底。

  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意见要求,41个市直部门试行首问负责制,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内部环节,各部门通过自我设计、专家评定、群众评议做出审批流程图,在政务网上公开。每个审批环节必须依法确定审批条件、责任、权限和时限,并以回执单等形式告知服务对象。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缩短30

  今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时限要比去年缩短30%,一般审批事项办理时间不能超过一周,列入市级重点项目的和经认定的复杂审批事项办理时间不得超过100天。

  制定行政审批“超时默许制度”,该制度将在企业注册登记、基本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先行试点,逐步推行。除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外,审批事项因超时而被默许、又不能说明原因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对不该审批的事项而被默许的,除及时纠正外,还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两部门分别审批改由统一受理

  为加快审批速度,为企业注册提供便利,武汉市推进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凡由本市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分别审批的,改由终审部门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理,或者由终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办公、集中办理。今年对市级审批权限内企业注册、基本建设项目两类需跨部门审批的事项全部实现并联审批。

  今年还将完善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凡被列为市重点工程库的项目,相关部门要专门组成审批专班,实行联合办公、上门服务。

  60%项目可网上申报

  今年内,60%的审批事项市民可以实现网上咨询和在线预申报。

  今后,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审批事项可以选择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两种形式。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意见要求,只要市民上网申报,相关部门就要在网上受理。申报材料可以全部或部分通过网上提交,审批人员网上受理、审核通过后,网上告知申报人。所有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都可在网上查询办事流程和审批结果。

  具备网上审批的项目包括基本建设、城市规划、土地房产管理、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商管理等。

  行政审批下发给区政府

  据了解,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意见要求,武汉市将规范市区职能,科学界定市、区行政审批权限,实行行政审批权限重心下移。凡是能够由各区办理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将委托由区级政府部门纳入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今后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权原则上委托给区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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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迁管理换“婆家”

  拆迁许可证改由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颁发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 王荣海)从今天开始,一些重点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将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发放,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再对此主管。昨日,武汉市政府办公会上宣布,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拆迁管理职能划归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作为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重点项目的拆迁许可证,保障全市的拆迁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今年10月1日,《物权法》开始实施,整个房屋拆迁管理体制包括拆迁依据、拆迁的主体和方式、适用范围、拆迁的行政许可、拆迁的补偿安置办法和标准等各个方面都将产生影响。基于此,武汉市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就城市房屋拆迁政策的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了起草,包括制定有关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规定,采取搬迁奖励的办法间接提高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拆迁代办单位的管理,提高搬家费、过渡费等费用标准等。

  无法律法规依据

  审批项目一律取消

  据了解,武汉市将继续清理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重点是前置性审批的项目和自行设立的子项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国家和省政府没有公布保留的审批项目和子项目,一律取消。凡是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政机关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方式可以解决的行政许可项目,年内必须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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