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2000万“种菜钱”主犯获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6: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杜雯)日前,成都市中院对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终审判决。原金色大地公司在近一年时间里,非法吸收861名群众2000多万元存款,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终审判决涉案7名被告人4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被告单位金色大地公司罚金30万元。

  市中院审理查明,2005年7月,冯小莉、杨智勇共出资50万元,注册成立了成都市金色大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先后在大邑、邛崃等地租用农民承包的土地4000余亩,并聘用数百名业务员,长期到公园等公共场所向中老年人散发传单、邀请函等,大肆宣传公司的实力以及参与公司种植的前景。还邀请这些老年人参观公司的蔬菜种植基地,鼓动他们与公司签合同。合同约定,客户以6880元/亩的价格,向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流转金以及种植费,按月到公司领取回报率不等的收益即“菜钱”,一年期满后,投资全部返回,从公司收回认种款。

  后经司法鉴定所审计,金色大地公司成立后近一年时间里,共发展客户861名,收取客户认种土地款共2021万余元。公司总支出900余万元,支付佣金580余万元,向客户返款93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1051万元,还追回汽车、电脑、摄像机等物品。

  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金色大地公司作为非金融机构,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冯小莉、杨智勇作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被同时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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