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墓穴 安徽一公司被罚50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7:1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安徽省池州中院获悉,日前该院对安徽青阳九华山佛国圣地陵园开发有限公司非法炒作墓穴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单位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罚金5000万元;李伸浪、苗恩科、吕先扬、孟卫强等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500万元至50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四名被告人先后担任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期间,明知或应知国务院关于禁止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各项规定,却极力宣传若干年后塔陵位能迅速升值、购买塔陵位是一种新的投资方式,可从中赚取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高额利润等,从而鼓动客户大量购买、囤积塔陵位。违规销售金额达3500多万元,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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