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违纪法官 衡阳中院新报告全票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7: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本报记者昨日从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和衡阳市中级法院获悉,4月29日下午2时,衡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临时会议,与会487名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安荣的新工作报告。

  今年1月24日,衡阳中院工作报告因赞成票未达到应到代表人数一半以上,未能获得通过。这是继2001年2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未获当地人大通过后,全国第二例法院工作报告未获通过案。

  法院院长:承认有6方面问题

  “我们扪心自责,深表歉意!”在新工作报告中,衡阳中院院长罗安荣用了600多字坦承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六方面的问题和不足。3个月前,衡阳中院被来自衡东县的市人大代表刘跃中等批评为“有法不依,司法不公;判人情官司,谁有钱帮谁;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此前被否决的工作报告对法院问题的说法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而且仅用了140个字。

  罗安荣分析了今年1月工作报告没有获得通过的原因:“对班子和队伍建设抓得不严、不实,对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治理不力,尤其是对代表关注的个案,提出的建议和批评办理不好、不快等”。

  报告找出了六大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问题中排第二的就是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强。报告称“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强,有的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未能及时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少数法官接受代表监督的态度不端正,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及时、质量不高。”

  此外,报告提到的问题还包括: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有的基层法院争管辖,拉案源,拉赞助,乱收费,搞利益驱动;少数法官司法理念不端正,办案拖拉、推诿,庭审不守时,有的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交往不当,损害了法官的中立形象,个别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枉法裁判;少数法官业务素质不高;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不到位。

  人大常委会:法院查腐败动真格

  “这次法院整改是动了真格,‘双开’了县法院一名副院长和一名执行局副局长。”昨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衡阳中院把部分代表提出的法官违法违纪行为作为整顿重点,在《衡阳日报》上公开有奖征集举报线索,同时有关方面还巡查了酒楼、茶馆124家,法庭10个,审查案件196件,查阅诉讼收费票据197份,共收集、查访到法官违法违纪线索12条。

  本报记者获悉,衡阳市纪委4月20日以衡纪审[2007]12、13号文件对衡南县法院王副院长和执行局谭副局长作出了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衡南县法院4月23日分别以(2007)南法纪监字第1、2号文件对两人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法院和纪委查明,两人在衡南县法院任职期间,于2005年4月伙同他人违规高息放贷,牟取暴利,伪造证据,枉法裁判,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针对“有法不依,司法不公”问题,中院重新复查了公众对法院不满意的88件案件,决定再审的案件7件,纠正执行不当、不快的案件12件,9件呈请上级法院复查,对涉及基层法院的案件,督办26件,限期审查完毕,其中已纠正3件。

  人大代表:问题说到点子上

  “报告中提到的这些问题算是说到了点子上,也是对代表批评意见的回应。”昨日,率先向衡阳中院发难的刘跃中代表在电话里向本报记者表示,他基本满意这个新报告,因此当天投了赞成票。“毕竟他们认识到了问题,也虚心向代表们请教意见。很多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罗秋林律师也认为,经过3个多月的整顿和治理,衡阳中院取得了成果,新工作报告全票通过说明了衡阳中院能够知错即改,经过及时改正再次获得了认可。

  昨日,北大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表示,衡阳中院报告被否决事件反映出了代表监督作用的发挥正在法制化和规范化。“报告被否决并不代表否决法院工作,法院能够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是值得肯定的。”

  (本报记者 廖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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