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老婆奚落怒而袭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7:57 台海网

  台海网5月9日讯(驻泉州记者宋军营通讯员康志强)“带被告人卢志新上庭。”昨天上午9时,石狮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内,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被告人卢志新被法警押上被告席,备受各界关注的“石狮4·5清明袭警案”正式开庭审理。受害人陈家旺所在单位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部分民警及10多名群众到庭旁听。受害民警陈家旺因伤未痊愈未能到庭,委托其亲戚到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回放】被老婆奚落怒袭警察

  今年4月5日,清明节下午3时,卢志新驾驶三轮摩托车载着妻子和女儿扫墓回来违章逆向行驶,被执勤的石狮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陈家旺发现,陈家旺拦下卢的摩托车并要求其调头返回。在返程途中,卢志新的妻子骂道:“你真是个没用的人,被人说了一声,就往回走,害我走这条既脏又颠的土路,衣服都弄脏了。”

  卢志新被妻子骂出了一肚子火气,对妻子说了一声“我让你看看我是个有用的人”,就调转车头朝陈家旺执勤的方向开去,发现陈家旺还在原地执勤,卢志新从摩托车中取出一把自制刀具,朝正忙于执勤的陈家旺腹部捅了一刀后驾车逃跑,这一刀刺穿了陈家旺的胸腔,造成陈家旺的膈膜、肺、肝脏受伤,曾一度生命垂危。当晚卢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方】被告有妨碍公务前科

  昨日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认为被告人卢志新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有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书等。法医鉴定书确定被害人陈家旺的伤情为开放性血气胸、肺破裂、膈肌破裂、肝破裂,其中肺破裂和膈肌破裂构成九级伤残,肝破裂构成十级伤残。

  最后公诉人还特别强调被告人卢志新袭击正在执行任务的警察,导致民警陈家旺身体两项九级伤残,一项十级伤残,行为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提请法庭对被告人卢志新从重处罚。

  公诉人还指出被告人卢志新犯有妨碍公务的前科,认定卢志新于1997年11月4日因妨碍公务罪被石狮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98年6月21日刑满释放。

  法庭上,陈家旺还委托其代理人向法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卢志新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12万多元。

  【被告】承认指控希望轻判

  被告人卢志新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庭上,卢志新大部分时间一直低着头,面无表情,在回答公诉机关和审判长提问时偶尔会回过头往旁听席上瞥一眼,似乎在寻找什么熟人是否出现在旁听席上。卢志新没有委托辩护律师,但事先为自己准备了一份书面辩护词,在法庭调查阶段就不时掏出这份辩护书准备宣读,均被审判长制止。

  在最后陈述中,卢志新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称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自己犯罪的原因,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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