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医院放炸弹 2男敲诈钱财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8:04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新华社成都5月8日电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审结一起在成都市区的数家医院放置定时炸弹,并对医院进行恐吓,敲诈巨额钱财案,法院以爆炸罪、非法制造枪支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姚星望、刘某(未成年人)有期徒刑16年和8年。

  2006年10月中旬,被告人姚星望、刘某从外省来到成都,二被告人制造了6枚炸弹,制造火药枪8支。同年10月28日下午,二被告人携带炸弹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部10楼开水房及四楼楼梯口天花板上各放置一枚定时炸弹。次日要求医院汇款6万元到指定银行卡。29日晚,二被告人又在成都市内康骨医院三楼配电室和电梯的天花板上各放置一枚定时炸弹。次日要求医院汇款5万元到指定银行卡。30日上午,刘某又在成都市体育医院4楼门诊部消防柜里放置一枚定时炸弹。30日18时许,公安人员根据线索将二被告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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