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叫停党政机关建楼堂馆所 门厅高度不超两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8:08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5月9日南昌讯(杨小勇段军 报道)8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该市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党政机关的办公楼也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

  一律不再批党政机关新建接待场所

  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部门、地方所属的现有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办公楼门厅高度不超两层楼

  党政机关办公楼主要入口不得设置大门厅,门厅高度不得超过两层楼高。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的使用面积,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不得在办公区域内,以任何理由建设阶梯式和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室。

  办公楼不得为城市标志性建筑

  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电梯、采暖、空调等设备以及各类建筑材料均应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产产品。

  办公楼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必须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盖办公楼不得拉赞助

  党政机关和财政金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或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摊派,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清理楼堂馆所建设项目

  各级党委、政府要对近年来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凡是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必须坚持停建或缓建;凡是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一经查实,要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要视具体情况作出腾退超标准面积或全部没收、拍卖处理。

  有令不行要追究领导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供中国江西新闻网专稿)

  编辑: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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