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子女可参加高中招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8:12 台海网

  台海网5月9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者林芹)在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完成初中学业的学生,需要在流入地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可参加当地高中阶段学生招生考试,这是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的《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

  2007年开始,我省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从义务教育阶段向高中教育阶段延伸,取消对外地户口限考规定,并要求具体有关规定由各设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订。据悉,我省泉州市已率先出台了《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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