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猫进超市抓伤顾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8:51 半岛都市报

  本报5月8日讯(记者胡进宇) 野猫进超市,将购物的顾客抓伤,但超市不愿承担医药费,为此,市民李女士准备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李女士介绍,5月2日下午,她到伊春路附近的一家超市购物时,超市里竟跳出一只猫来,猫的两只前爪一下就抓到了她的右腿上,右腿两侧顿时留下了好几道血口子。

  超市营业员称,这是只野猫。李女士认为,她是到超市来购物的,受伤了理应由超市负责。为此,她拿着200余元的接种疫苗费要求超市报销。超市则认为,他们无法看管野猫,它是自己溜进超市的,而且李女士带着一条宠物狗,可能因狗吓着了野猫才袭击她的,因此,超市不愿意承担医药费。

  为此,李女士表示,要追究超市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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