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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京讯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朱晓鸣、朱晓春兄弟侵吞千万巨款案作出一审判决。朱晓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朱晓鸣被判处无期徒刑。朱晓春原系南通市运输管理处现金会计,自2003年10月至2006年7月间,朱晓春采用现金支票提现不入账的方法,侵吞单位公款1321万余元,供哥哥朱晓鸣用于赌博及归还赌债。(顾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