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横穿马路被车撞伤引发纠纷 尚无裁决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9:07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5月9日南昌讯(杨凯 报道)带着爱犬外出散步,岂料爱犬横穿马路时,被一辆电动车意外撞伤。面对突来一幕,犬主人当即要求车主赔偿,可车主却一口认定自己按规行驶,小狗未办“犬类准养证”而拒绝赔偿。

  事发:狗横穿马路被撞伤

  7日晚8时许,市民范女士带着一条名为“天使”的宠物犬外出散步,当闲逛至后墙路段时,小狗突然横穿马路,一辆迎面而来的电动车因避让不及,当场将狗撞伤。

  争执:车主拒赔治疗费

  事发后,范女士拦下车主要求道歉并赔偿治疗小狗所需费用。然而,车主张女士却表示,自己正常行驶,并非故意撞伤宠物狗,况且小狗仅两个月大,没有办理“犬类准养证”,主要责任在于小狗主人。“如果相关部门判定责任在我,我一定按规办事;但如小狗属违规饲养,那么就不属于我赔偿范围。”张女士说道。

  因车主始终拒绝赔偿,而犬主人不依不饶,民警赶到后,只得把双方请到派出所调解。

  民警:责任可由交警认定

  调解中,考虑到事故是因车撞伤狗而引发,民警表示,此类赔偿现并无明文规定,派出所方面仅能从中调解,具体赔偿金额则应参照双方最终协商议定,如协商未果,双方可联系交警出面认定责任。

  交警:这不属于交通事故

  然而,记者昨日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宠物狗横穿马路意外被车撞伤,这并不属于交通事故。

  狗本身并不能成为交通事故的主体,但因它是主体的财产,可认定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作为个人财产,由狗自身活动引来车祸,则应看事故责任的认定。

  律师:属一般侵权行为

  随后,记者就“宠物狗被撞伤”一事咨询了相关律师。据了解,此类事故发生的后果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如果驾驶员无违章或过错,犬主人就应负全部责任,驾驶员不须担负任何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是宠物狗非法上街,那么狗主人都应负责。

  其次,狗自行横穿马路被车撞伤,因参照狗的损害结果、双方是否有主观行为、车主是否有违法行为或过错,如其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达成因果关系,那么将构成赔偿;这四个因素缺少一个都不构成赔偿。

  调查:养犬引发纠纷

  目前尚无裁决依据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针对犬类管理,南昌市已制定了相应的养犬管理法规,但这些办法仅针对犬人,如对犬类办理上牌、限制犬类活动范围等,一旦养犬在生活中与他人产生纠纷和矛盾,或狗被意外撞死、致伤,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规定如何判定事故双方责任。而《道路交通法》中也没有赋予宠物明确的路权,由此发生的事故赔偿也就无从谈起。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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