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通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莒县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9:20 中国环境报

  (记者周雁凌 实习记者董若义)

  本报讯 山东省莒县日前要求被省政府通报的排污企业限期完成治理任务,打响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环境整改攻坚战。

  山东省政府最近通报了莒县个别企业违法排污,境内淤泥沟断面水质长期超标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否则将实施区域限批。为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莒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环保整治领导小组,对城区沿淤泥沟两岸的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县污水处理厂、淤泥沟及重点企业的排污口进行现场检查。

  莒县根据省政府通报,对宏德柠檬酸有限公司、日照金禾博源有限公司等违规排污企业加倍征收排污费,并责令其在6月2日前完成治理任务;责成县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重点企业严查死守,确保每天对各重点排污企业不定时进行一次监测检查;对日排废水100吨或COD30千克或氨氮20千克以上的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若发现企业超标排放,按企业所超数额及比例,实行梯次收费,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所收取费用全部用于污水处理和管网建设;投资648.8万元完善城区污水收集管道,将淤泥沟区域内的企业排污口限期全部接入主管网,由县污水处理厂与有关排污企业签订协议书,确保企业排放的污水中各类污染物排放指标不超过行业最新标准;成立了县长任总指挥的淤泥沟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公司,对淤泥沟分批分段进行全面清淤,同时分段建设拦河坝对污水进行沉淀净化,对具备条件地段实行堤岸石砌、绿化美化。

  为保证淤泥沟水质不超标、不反复,莒县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4项措施巩固整改成效:一是在县污水处理厂原日处理4万吨能力的基础上,再扩建两万吨,确保收集的污水经过二次处理后达标排放;二是在沭河、淤泥沟、柳清河交汇处,规划建设占地面积20公顷的湿地,实施人工截流,通过自然沉淤氧化,进一步净化淤泥沟水质;三是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污水治理再提高工程,引导企业实现废弃物循环利用,2007年底对重点排污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切实削减排污总量;四是建立完善企业考核机制,自今年起县政府每年评选一批环境友好型企业并给予重奖,同时对环境不友好型企业予以重罚,对环境违法或渎职的移交司法部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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