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通报北京地铁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9:20 海峡都市报

  N《北京青年报》供稿

  本报讯 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部昨日联合通报了北京地铁10号线“3·28”重大塌方事故,并要求加强对地铁建设和地下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

  通报称,2007年3月28日上午9点30分左右,中铁十二局第二工程公司在承建北京市地铁10号线2标段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施工复杂的地质情况不清,当施工断面发生局部塌方和导洞拱部产生环向裂缝的险情时,未制定并采取保护抢险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指挥作业人员实施抢险,发生二次塌方,造成6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局第二工程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负责人隐瞒事故情况,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性质恶劣。

  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表示,目前,事故原因和性质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之后再认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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