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室2厅被隔成9间 房东房客互告 一审法院认为房客的装修方式超出了正常范围,判决恢复原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9:2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才出租的房子,转眼间竟然出现了9个电表。当发现自家的房屋被改得面目全非后,房东万先生立即和物业公司一同阻止房客陈某继续装修,没想到却被陈某告上了普陀法院。万先生不服气向陈某提出了反诉。记者昨天获悉,普陀法院对两案进行了判决,陈某须将房屋恢复原状,并仍须支付部分租金。

  屋内9只电表吓坏房东

  去年7月,万先生通过中介公司将位于普陀区音乐广场小区内一套3室2厅的房子出租给了陈某,陈某向万先生说明该房屋将用作员工宿舍。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万先生同意陈某对房屋进行装修,但必须以居住为主。未经万先生同意,陈某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他人,不得在房屋内改装或添置固定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但陈某搬入后不久,就有装修工人不停进出,乒乒乓乓的敲打声不绝于耳,动静很大,引来了邻居不满。物业发现该情况后,马上告诉了万先生。万先生进入房间一看,才知原先5个人居住的房间,竟然要被隔板分成9人间的宿舍房,并且还分别装上了9个电表。

  万先生立刻找到了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停了该房屋的电,致使陈某的装修工程无法继续。陈某不甘示弱把万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和他解除系争租赁合同;并返还租金14000元;并支付违约金和装修补偿。

  房东万先生认为,陈某行为明显是违规装修,他改变了房屋作为民用房的性质。陈某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应当由他承担违约责任,故合同应当解除。万先生同时反诉陈某,要求陈某支付租金并将房屋恢复原状。

  陈某却不同意万先生的说法,在合同签订时他已将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的这个用途告知万先生,他的装修既未破坏房屋结构也未违反法律规定,是万先生要求物业部门对房屋停水停电,才导致了该房屋无法正常使用。

  法院判决的3点理由

  普陀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万先生获胜,主要有3点理由:

  一是陈某作为承租人应按约定及法律规定依照房屋的性质进行妥善、合理地使用,陈某的拦隔方式及分装电表的行为均明显超出了对房屋进行正常装修和使用的范围。

  二是虽在合同订立时陈某曾将房屋用途向万先生告知,但其此后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行为并未事先取得万先生同意,其采取的装修方式也显然超出了万先生的预计。

  三是陈某的这种行为更有可能在今后的租用过程中对房屋结构、设备安全、物业管理甚至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为保护出租方合法权益,万先生有理由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要求陈某停止不适当的装修改建行为。

  【链接】

  对群租房有相关规定

  去年底,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其中明确规定,居住房屋出租给单位用作集体宿舍,应当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住宅物业小区内,居住房屋出(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及家属住宿的,应当符合:

  1、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

  2、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3、居住房屋不得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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