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豪赌失手千万公款还债 企业因此停业员工遭遣散 检察官表示类似案件实属少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9:2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 通讯员 曹小航国企老总屡赴澳门豪赌连连失手,为归还赌债,不惜挪用上千万公款,以致公司倾家荡产,最终被迫关闭。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经过长达7个月的侦查,终于将这名败家“掌门人”——原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建平的犯罪事实查清。胡建平被市检察院二分院以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今天上午,市二中院将公开开庭审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胡建平1983年在上海轻工业学校读书,毕业后到中国某物资供销华东公司工作,2001年担任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据知情人说,胡建平生性好赌,光赌球就输掉过近百万元。从2004年初开始,胡建平跟随着一帮赌友赴澳门赌场“拼打”百家乐。但胡建平在葡京赌场连连失手,欠债无数。

  为了归还赌债,胡建平利用手中大权,随意支取公款,“公司在资金上都只认我‘一支笔’,所有的业务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都由我一人保管”。他通常以各种业务往来的名义签发公司支票和本票,随后将钱款汇入赌博公司在境内指定的账户,此外还通过中间人套取现金。据胡建平交代,有一次他在澳门赌场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情急之下,就将其他公司付给集团公司的钢材抵押款100万元本票,私自敲好背书章,作为赌资支付。

  据了解,这些年北京总公司对上海公司的债务与账务也没有查过,由于“山高皇帝远”,他们对胡建平的违法犯罪活动都无从知晓,处于失控状态。直到2006年4月,因群众举报,胡建平才案发。

  虽然胡建平将被绳之以法,但给该公司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由于案款无法追回,该公司不得不歇业、遣散员工,员工的利益遭到极大损害。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

  【检察官谈案】

  承办此案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表示,类似胡建平这种挪用巨额公款用于赌博并造成巨大社会危害的案件实属少见。然而更应该引起有关部门反思的是,陈旧的企业模式带来的监管缺失,没有董事会、监事会等现代企业健全机制的国有企业,其绝对的权力必然会引发腐败。国有企业员工迫于胡建平之流的“绝对权力”,对他们的胡作非为敢怒不敢言,放任自流,最终导致企业濒于倒闭,其教训更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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