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医院误诊少年睾丸被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9:2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15岁的少年陈斌(化名)因甲、乙两家医院误诊,被迫切除了左睾丸。近日,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家医院赔偿陈斌经济损失8.3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6万元。

  2005年12月29日,陈斌被甲医院诊断为左侧睾丸炎,医嘱给予输液治疗即可。次日,为了方便,陈斌在乙医院输液治疗,但输了几天,病情没有好转。在乙医院看病后,仍作出睾丸炎诊断,但住院8天后病情日渐加重。陈斌父母发觉不妙,当即决定带陈斌到市区医院就诊,经检查,诊断为左侧睾丸附睾坏死,陈斌只能在医院进行了睾丸切除术。去年3月,陈斌将甲、乙两家医院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单个睾丸缺失不但现在使陈斌产生自卑感,而且必将对其今后生活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这种精神伤害远大于一般的肢体残疾。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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