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特别费官司首役胜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10:01 海峡都市报

  

小马特别费官司首役胜出

  民众为马英九加油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地院昨天第三度召开准备程序庭,其中马英九委任律师宋耀明提出“法务部长”施茂林在“行政院会”对于首长特别费的“实质补贴说”要列为证据的方法,被合议庭采用,认为具有证据能力。台湾媒体认为,此点对于马英九相当有利。审判长谕知下次将进行证人诘问,预计5月22日上午9时30分开庭。

  一开始,检方认为这是“部长”与幕僚所提出的意见,并非定案意见,认为不具证据能力。对此,马英九表示,他“刚好”当过“法务部长”,知道“法务部”作业程序,他认为“法务部”在“行政院会”所提意见,就是代表“法务部”,所以具证据能力。

  相较于上次开庭时,“蓝委”动员群众在地院入口处一字排开为小马加油,昨天因为“立法院”要处理“中选会组织法”、“总预算案”,国民党“立院党团”发出甲级动员,只有几名台北市议员与近百名民众热情相挺。马英九神色从容地重申,“我以冷静心情出庭,对自己清白有信心,对法院公正有期待,谢谢大家支持,也谢谢他们对我清白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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