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立功私刑逼供狱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11:1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 因犯罪被判入狱,想“立功减刑”,4狱中囚犯伙同他人对同监室狱友私刑逼供,将狱友打伤。昨日,这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一审有果,4人被加刑三至五年并赔偿损失。

  王洪开、张金、王龙虎和刘强因犯故意伤害、抢劫等罪相继被判入狱,关押在曲靖某看守所同一个监室。期间,被害人王某也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上述4人关在同一监室。

  2006年2月27日晚9时许,王洪开、张金、王龙虎和刘强伙同丁某(另案)为达到“立功减刑”的目的,对关押于同监室的王某拳打脚踢,并用拖鞋抽打王某双手,逼迫其交代其他犯罪事实,再向公安机关检举。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的伤情为重伤,达十级伤残。随后,王洪开等4人被公诉机关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法院。

  曲靖中院审理认为,王洪开等4名被告人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公诉机关指控故意伤害罪名和事实成立。共同犯罪中,王洪开起主要作用,其余被告人起次要作用,4被告人均是在判决宣判后发现漏罪。鉴于被告人王洪开的累犯、主犯及其他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庭一审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洪开有期徒刑5年,合并原判徒刑,决定执行无期。其他三人被分别加刑三年至三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云南信息报》供稿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