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竹筏还要交“遮阳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11:4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坐竹筏要加收10元至20元的“遮阳费”,未经交警审批擅自占道并乱收停车费……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昨天表示,将按规定处理这些在五一期间违规收费的行为。

  五一期间,有游客到永嘉楠溪江狮子岩景点坐竹筏时,一些撑排工收取10元到20元不等的“遮阳费”;该景点还将物价部门核准的5元停车费,擅自提高到15元。瓯海区茶山街道下岙村,未经批准,擅自占道并收取每辆车10元停车费。平阳县南雁景点,也超过规定价格向游客收取摆渡费。

  五一期间,物价部门分别对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以及液化石油气、客运、出租车、停车场收费、旅游景点门票等价格进行了检查;同时我市有关部门也接到游客的投诉,其中八成左右是涉及交通客运和停车的违规收费投诉。

  目前,这些价格咨询投诉中,已经有7件处理妥当。其余均已转至当地物价监督检查分局进一步核查。

  刘彩玲 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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