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投诉局长接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11:58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顾荣)从本月起,省物价局在全省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以后,市民们有了价格疑问都可以向物价局局长面对面地进行反映了。

  据悉,接待日的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上午(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顺延)。各级物价部门都应向社会公布接待日期、接待地点及接待电话,公开接待群众来访、现场解答价格问题。物价局局长及工作人员将负责向市民解答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受理价格举报,听取群众对价格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等。对受理的问题将认真落实,妥善处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需集体研究或请示上级的,待研究或上级明确后给予答复。接待日之后,对受理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落实,并将结果予以反馈。省物价局将接待日地点设在西安市新城大院省物价局第二会议室,接待时间定为上午9:00—11:00。同时,省物价局还将每年的10月份确定为“全省物价系统价格宣传月”。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