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毛贼惊扰亡人发不义之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12:26 新闻晚报
□通讯员严剑漪 张磊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两个月偷了七个骨灰盒,并不断通过信件威胁敲诈公墓管理方,索要9000元。近日,刘某和袁某被浦东新区法院判决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

  初中文化的刘某现年29岁,2005年12月20日,刘刑满释放。恶习难改的他无意中看见一个电视新闻,说有人通过盗窃墓地骨灰盒敲诈墓区,他顿起歹念。

  2006年10月,刘找到朋友袁某和乔丹(假名)。三人先去川沙某公墓踩点,然后深夜翻进墓地围墙,偷了两个骨灰盒。27日,得手后的刘等人按照计划打了一个电话给川沙的公墓管理方,要求公墓管理方“要盒子的话就给两万”。几天后,见对方没有什么动静,刘等人又发信件到墓区,无奈之下,公墓管理方只得电话联络刘等人,经过讨价还价将4000元汇入刘事先准备好的账号,拿回了骨灰盒。

  11月中旬、12月上旬,他们又在浙江嘉善、南汇等地一口气盗窃了五个骨灰盒和骨头一包。

  11月20日,刘等人又从嘉善的公墓管理方处敲诈了5000元。正当他们准备再次敲诈南汇某公墓时,早已接到报案的警方将刘、袁一举抓获,“乔丹”则因身份假造,现去向不明。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袁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刘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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