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擎天柱”要提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14:29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颖)4月10日本报报道了机场高速路两侧“擎天柱”广告强拆一年不减反增的消息,随后有关部门表示将强拆91块违规户外广告,但昨天记者再次走访机场高速路时发现,绝大多数“擎天柱”仍旧屹立着。今天上午,在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与市工商联成员与市领导就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问题研讨会上,市政协委员呼吁加快机场高速路上广告牌的整治速度。

  观点1

  公开规划接受监督

  白崇智委员说,4至6月份是户外广告强制拆除阶段,目前时间已经过去一半,大部分道路的违规广告仍在观望等待,甚至有的“改头换面”变为公益广告企图蒙混过关,进展不容乐观。他建议进行户外广告普查,建立信息档案,户外广告设置合格者发予统一编码的“监管文号”,并标注在广告牌上,并在网上公开“监管文号”,使得户外广告的审批者和设置者身份透明,便于市民监督、举报。

  代表民革市委发言的李慧玲建议,公开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与标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是设置户外广告的基本依据,应公布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规划。让市民了解如何规范户外广告,如何监督户外广告。

  观点2

  处罚违法属地管理

  九三学社市委城建委员会副主任杨振华认为严把城市规划管理审批是整治户外广告工作的关键,目前户外广告治理也是在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眼下的户外广告整治是对已经失控无序的状态进行刀劈斧砍式的“减法运动”,拆除大量的广告牌和标识牌匾,无论对国家、集体或是个人都有很大的损失,也是一种资源的损耗和浪费。如果不从源头治理,难免以后“旧病复发”。他还建议要强化执法力度,处罚违章户外广告牌应统一由属地管理和执法,不能受部门系统的影响,要体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准则。

  观点3

  户外广告要规范地建

  市工商联副会长李燕平建议,拆除违法违规的户外广告是必要的,但拆不是目的,拆应成为建合法合规的户外广告,切忌只拆不建,管拆不管建。他建议将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规划、执法集中于一个政府部门,使权责一致,杜绝党政部门间推委扯皮、多头管理又多头不管问题的发生。李燕平认为,广告资源是城市公共产品,对利用公共土地、道路设立的广告设施,应采取“招拍挂”的方式,通过竞争的方式,让广告参与者依法取得和利用广告资源,形成公平竞争的户外广告市场环境。X133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