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可按月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16:3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月15日开始,小车月费180元,大车月费280元

  本报讯 记者肖剑雄报道:本月15日起,“围院式”住宅小区内停车可按时段收费也可按月收费。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单位须将有关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收费公示。

  目前“围院式”小区存在收费项目名称不统一,收费标准高低不一,收费行为不规范等现象。市物价局表示,“围院式”小区向车主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应执行《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凭营业执照到市物价局申报;小区增设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点需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也要申报。

  市物价局在回复南城胜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时表示,同意其按“围院式”管理模式设置的胜和恬一、恬二、簪花岭、蚝二、联一、联二、大王村小组住宅区停车场,对其停放的车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小车六(含)小时以内收费三元,六小时以上每两小时收费一元;大车六小时以内收费六元,六小时以上每两小时收两元。同时,“围院式”小区也可实行“月票制”,即小车月费180元,大车月费280元。该收费标准于本月15日起执行。

  据了解,这些新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下浮不限;停车不超过60分钟的,免费;6小时以内含免费时间;计费时段内不分停放时间长短,均按相应计费时段的标准计费。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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