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上绿色食品标志超期服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16:31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一些企业为节约成本不继续申报,导致不了解规矩的市民受蒙蔽

  本报讯 记者刘正红摄影报道:“明明是过了期的绿色食品标志,可超市仍然把它们贴在大米等食品上。”前日,佛山市禅城区居民郑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佛山不少超市的食品虽然打着“绿色食品”旗号,但其认证早已过期。对此,记者进行了一番采访。

  绿色食品标志年限3年

  据佛山质监系统专业人员介绍,绿色食品标志是一种特定的产品质量证明商标,辨别其是否过期,可通过标志编号验证。如某绿色食品编号为LB-63-0503091237A的商品,其中“LB”是绿色食品标志代码,63表示绿色食品的类别,0503表示标志使用的起始年月,后几位表示产地及产品批准序号,A、AA或AAA代表绿色食品的分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一般使用年限为3年。

  记者前天在禅城区季华路一家大型超市购物时看到,各种绿色食品随处可见,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绿色食品标志“超期服役”。某超市的粮油区摆满了某品牌的大米,这些袋装大米的外包装上均贴有“绿色食品”标志。记者注意到,这批大米的绿色食品标志编号是LB-30-0303281794。根据规定,这批大米的绿色食品标志是2003年3月开始使用的,截至今年3月,已过期一年了。除了大米,记者发现该超市的牛肉干、海苔等食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也存在超期使用的现象。

  “超期”不代表产品有问题

  记者就掌握的情况采访了佛山市质监系统一名专业人员。他指出,绿色食品标志不是国家强制认证,而是由行业协会发起的认证,不具备法律效力,对企业也没有普遍约束力,只是给市民在挑选食品时有个参考价值,绿色食品“超期服役”并不一定代表产品质量有问题。

  该专业人士认为,绿色食品标志之所以超期延用,主要是现在市民对食品安全更注重,更多的群众愿意购买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则可从中获得更多利益。部分绿色食品标志过期的原因,有的是标志到期后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不继续申报,而多数市民对此不了解,因而被早已无效的“绿色食品”标志蒙蔽。

  佛山质监部门建议,市民在购物过程中要养成既看生产日期,又看绿色食品标志批准年度的习惯,如发现超期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及时向质监部门举报。

  根据规定,失效后再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就是假冒绿色食品。

  

产品上绿色食品标志超期服役

  图:孩子也知道选购有“绿色食品”标志的食品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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