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请公众帮助清理政府规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0:12 新京报

  公众可来信或发送电邮对现行规章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修改的建议

  新华社电(记者褚晓亮)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日前通过网络和媒体面向社会发布公告,邀请公众对省政府规章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通过来信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对现行规章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建议。结合社会公众意见和开展自查,吉林省将对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

  政府规章是由政府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由于清理不及时,一些地方政府规章中存在着过时或互相矛盾的地方。个别地方政府部门甚至还以早就应予以废止的政府规章为依据,进行行政执法。

  据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此次政府规章清理工作中,他们除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外,还将深入吉林各地开展调研和座谈,听取基层执法部门、社会团体、群众对规章清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吉林省政府要求各部门对本部门执行的省政府规章逐件研究,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意见和理由。所有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年审年检等行政措施的条款均要列明法律、法规依据,如不能说明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措施条款,将列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报省政府废止。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