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走错路求法庭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1:04 新晚报

  陈述人:赵甘(化名),无职业,因入室盗窃时,遇到屋主与其儿子,双方发生搏斗后跳楼逃跑被抓获。日前,南岗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赵甘有期徒刑7年。

  那天凌晨4时,我来到一个小区,爬上一个单元的2楼。进屋后,我趁着屋主熟睡,便在屋里翻东西。由于我翻动的声响可能有些大,惊醒了屋主。当看到他走出卧室来到客厅时,我很害怕。屋主有些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马上就意识到家中进了强盗,便大声问我要干什么。我这时感到事情不好,就想夺门逃跑。然而,屋主却上前一把抓住我。为了尽快脱身,我便与屋主厮打起来。就在我们打斗时,屋主的儿子被惊醒,出屋看到父亲正和我搏斗。这时,屋主抓住我大声对儿子说报警。

  报警后,屋主的儿子冲上去协助他父亲,但却被我打倒在地。看着儿子被打倒,屋主更拼命地与我搏斗。被屋主逼得没有办法的我,强行冲进厨房,拿起菜刀威胁他们。然而,父子俩却没有被吓退一步。看着死盯着我的父子俩,我只得冲到阳台从2楼跳下。可没跑出多远,就被赶来的民警抓获。

  在民警审讯时,我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希望能从轻处罚。经审理,法院认为,我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我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属抢劫未遂,所以可从轻处罚。我现在很后悔,希望不要再有人和我一样走上犯罪的道路。

  本报记者 孙志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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