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较真待机时间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2:2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 通讯员潘妍)产品功能卡上标明待机时间200小时,拿到说明书却变成了80-100小时。昨天,经过通州工商12315中心调解,消费者邢先生获得退货。

  5月2日,邢先生在通州新华大街的一家手机商店选购手机,店员拿出一部海信HS-D806手机,宣传册上标称待机时间为200小时,邢先生买回家后发现,手机说明书上称待机时间为80-100小时。经过几天的测试,邢先生发现这部手机的实际待机时间为72小时。深感受骗的邢先生找到这家商店。店员承认手机实际待机时间达不到宣传册上宣称的200小时,但辩驳说:“我们所说的待机200小时是不能插手机卡的。要是认为手机有问题你可以去检测。”无奈之下邢先生将电话打到了通州工商分局。

  经过调解,商家无条件为邢先生办理了退货手续,当场返还手机款2900元。通州工商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表示,这家手机店的行为涉嫌违反《消法》,下一步将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

记者:王秋实 通讯员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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