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酿成上亿元损失已不鲜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2:51 新闻晨报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报道

  记者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03年1月到2007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351件35011人。其中,各级检察机关共起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200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2392人。

  在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滥用职权类犯罪8247件9367人,玩忽职守类犯罪10983件12394人,徇私舞弊类犯罪4800件5535人,侵权类犯罪3597件5386人。其中,涉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有11484人,涉及行政执法机关的有10383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介绍,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和侵犯人权犯罪的原因之一,就是缺少法律意识,缺乏犯罪概念,有些人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法律规定不了解,对立案标准这条“高压线”不掌握,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王振川表示,从5月10日至6月15日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就是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让更多人知道:不揣腰包也可能构成犯罪;乱作为或者该作为不作为也可能构成犯罪;“好心”“为公”办了坏事也可能构成犯罪。

  “涉及民生案”重点查办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查办案件的重点是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医疗医药、教育管理、社保资金、房屋拆迁和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发生的渎职失职犯罪,严重危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

  成都贪官2亿公积金买国债

  9日,最高检还通报了关于开展集中查办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情况。据通报,各地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社会保障机制运行中的渎职犯罪案件。其中,成都市检察院查办了成都市住房改革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杨灿智等人滥用职权,擅自动用2亿余元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造成资金全部损失的案件。

  渎职侵权犯罪“六大表现”

  王振川表示,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大方面:

  ■一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个案数额上看,近年来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几千万、上亿元损失的案件已不鲜见。”王振川介绍,检察机关2003年以来查办的各类渎职犯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57.3亿元。

  ■二是对市场监督管理不力,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在安全生产、房屋拆迁、社保资金、教育管理等领域的渎职犯罪,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司法人员渎职失职犯罪依然严重,破坏司法公正,损害司法权威,践踏法制尊严。

  ■五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六是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增多。2003年1月至2007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渎职侵权犯罪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共立案查办134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85人,厅局级干部55人,省部级干部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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