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将削白云山建高楼"? 遭业主极力反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3:22 南方都市报

  

开发商将削白云山建高楼

  奥一网 白云堡豪苑要在白云山底下再建7栋15层高楼?记者昨日获悉,61名政协委员及300余户业主联名写信给相关部门,反对开发商改变规划再建7栋高层。广州市规划局表示,会在收集相关利益人所反馈的意见后,再正式批复开发商的报建方案。

  业主

  开发商欺瞒擅建高层

  白云堡豪苑的业主陈先生表示,开发商以前在卖楼时所提供的景观图上,主要为别墅区,并没有2栋32层住宅楼的规划,本身就存在隐瞒行为。现在又要把这2栋32层的高楼调整为7栋15层住宅楼,无疑侵害了400余户业主的共同利益。而开发商一面向规划局报建7栋高层,一面又向业主宣称只建4栋,行为前后不一致,更难让他们信服。

  业主李先生去年花1000万元在白云堡豪苑买了一套二手别墅,看中的就是可以看到湖对面的山。房子装修了半年,他和妻子住进来才两个月,就听说对面的山前要建7栋15层的高楼。这样一来,不光是要忍受长时间的噪音、灰尘,而且很可能看到的湖光山色也会逊色许多。而最让他担心的是,因为要新建高楼的那块地面积非常小,根本不可能建起7栋楼,开发商说还要后缩20米,很可能就要夷平部分山体,这必将破坏这里的自然风貌。

  省政协委员梁少贞及多名省、市政协委员表示,白云山、南湖风景区带属于公共资源,加大保护力度和严控这一带的规划,已成为广州的共识。原规划尚且只有2栋高层建筑,现在又怎能改成7栋?如果在这里再建7栋15层高层住宅,建设过程本身及建成后大量人口入住,势必会造成对这一景观带的景观和生态破坏。

  据介绍,这份已有61名省、市政协委员和300多户业主联合签名的紧急请求报告,将于近日送至广州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

  开发商

   项目十余年前已获批

  据悉,今年4月下旬,白云堡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发了一份公开信给业主。信中,该公司称,报建4栋高层方案选址在白云堡正门西南角空地处,报建在50米高左右(约15层),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总户数约200户。该项目是在1993年征地时已划入红线内,并经广州市规划局总体规划要求审批的。按当时的批复“限高在100米”比现在规划新方案的50米还要高出一倍。另外,开发商也早在10多年前交齐了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青苗费等相关征地费用,并按规划完成了排水、排污、供水供电等基本建设,一直以来,有关高层的总规划是公开的,并没有隐瞒真相,更谈不上占用其他配套用地。因此,开发商近期决定兴建高层建筑的报建项目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也是必然的。

  该公司还表示,他们一直致力于提高楼盘的整体价值和档次,比如斥资近亿元修建白云堡立交桥、山顶体育中心、会议中心等配套设施,都不属原规划配套的范围内。这次报建的高层项目也充分考虑了小区的整体环境和业主利益,准备增设标准室内恒温游泳池及高层建筑的地面部分全部架空,作为公共设施和儿童乐园等用途的活动空间;并增设餐厅、超市、肉菜市场等配套。整体建筑以现有路面为准,退缩20米,同时承诺现有的泳池、超市、办公大楼不变。

  市规划局

  收集业主意见后再批复

  据了解,此前已有部分业主向信访等部门反映情况。市规划局4月10日在复业主的函中表示,根据穗云规批字(1993)第028号文,穗云规批字(1998)年第04号文等,批准了白云堡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现有的临时儿童乐园地块规划为两栋32层住宅楼。目前除了这两栋高层外,其余所有建筑都已施工完毕并取得房产证。

  去年6月20日,建筑单位向白云区规划分局申报这两栋32层住宅楼的建筑设计方案。经过对该地块所涉及的现状山体及山体西侧城市快速路的标高情况综合分析后,今年2月,建筑单位重新设计图纸调整方案后再次报审,方案由原来的2栋32层住宅楼调整为7栋15层住宅楼,建筑高度低于周边山体高度。

  市规划局表示,由于白云堡豪苑小区从规划、建设、投入使用到现在最后一期建筑的建设,因时较久,所以,该局拟要求拟建工程的规划方案应确保不减少原批准的规划核定的公建配套设施和符合该地区景观控制要求,并经批前公示的程序收集相关利益人所反馈的意见后,再正式批复该方案。

   4栋还是7栋?谁在说谎?

  现在要把这2栋32层的高楼调整为7栋15层住宅楼,无疑侵害了400余户业主的共同利益。而开发商一面向规划局报建7栋高层,一面又向业主宣称只建4栋,更难让人信服。——业主

  报建4栋高层方案选址在白云堡正门西南角空地处,该项目是在1993年征地时已划入红线内,并经广州市规划局总体规划要求审批的。——开发商4月下旬致业主公开信

  今年2月,建筑单位重新设计图纸调整方案后再次报审,方案由原来的2栋32层住宅楼调整为7栋15层住宅楼,建筑高度低于周边山体高度。 ——广州市规划局4月10日复业主函

  编辑: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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