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检察机关证实 涉故意杀人押钞员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4:39 深圳商报

  【本报讯】据辽沈晚报报道,开枪打死取款人的押钞员朱宏林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5月8日,沈阳市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消息。该案的另一位当事人车长赵大翔在接受采访时称,死者曾有疑似抓枪的动作,当时判断可能是抢劫。

  辽宁大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省有解释,即使赵大翔说的是事实,由于自己误判而引发的杀人还是涉嫌故意杀人。

  4月7日下午5时,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上的建设银行营业厅里,押钞员朱宏林将前来银行取款的33岁男子计程一枪打死。

  案发后,隶属于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的押钞员朱宏林和运钞车车长赵大翔被警方带走审查。朱宏林被刑事拘留,赵大翔接受调查后被停职。

  5月8日,来自检察机关的消息称,沈阳市苏家屯公安分局日前报请批准逮捕朱宏林。苏家屯检察院迅速作出批准逮捕朱宏林的决定。“的确,朱宏林被批捕,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对其提起公诉。”一位检察院工作人员给予证实。他透露,朱宏林被批捕的罪名是涉嫌故意杀人罪。

  最先同死者计程发生口角和身体接触的当事人是运钞车车长赵大翔,他在此前接受采访时称,死者当时有抓枪的动作,他怕控制不住现场情况,便将朱宏林喊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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