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特许加盟在我省实施备案制度 逾期不备案者最高罚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5:04 山西新闻网

  本报5月9日讯(记者 郑书成)即日起,特许加盟在我省实施备案制度。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者,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这是记者今日从省商务厅获悉的。

  过去,多数品牌在加盟商的选址及加盟店的数量上没有限制,单纯为了获取加盟费而盲目征招加盟者,致使加盟品牌、加盟商换了“一茬又一茬”,难逃“夭折”噩运。为对特许加盟进行有效监管,今后,特许经营的企业必须达到“两店一年”要求,即至少有两个直营店,经营时间也要超过一年。除企业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若盲目从事特许经营,将要重罚。

  根据规定,特许人在哪里办理工商执照,须到同级商务部门备案,商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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