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经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07年5月10日启用新的椭圆形公章。原于2006年11月14日刻制的椭圆形公章在2007年5月10日起失效。原公章在2006年11月14日至2007年5月9日期间的使用效力与新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重要行为或事实如需加以确认,我公司将出具书面确认证明书。
特此声明
青岛森田金属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