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写博客也须防信息泄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6:00 城市晚报

  ■记者 张安基/报道

  本报讯 针对目前市场热点问题,深交所9日发布两个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及第5号———传闻及澄清,分别对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行为以及针对市场传闻所作出的澄清公告进行规范。

  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重大信息披露前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公司应明确内幕人士的保密义务,防止因重大信息泄露导致传闻产生。

  上市公司以现场或网络方式召开的股东大会、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公司或相关个人接受媒体采访,直接或间接向媒体发布新闻稿等非正式公告方式向外界传达的信息须严格审查和把关,设置审阅或记录程序,防止提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同样的规定还适用于:公司(含子公司)网站与内部刊物,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博客,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与特定投资者沟通,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与证券分析师沟通,公司其他各种形式的对外宣传、报告等非正式公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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