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人民日报副总编诈骗数百万 骗子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6:4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日前,假冒人民日报社记者、编辑、副总编辑等身份行骗,在北京、湖北等地骗得钱款379万元的被告人刘永红,受到法律严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永红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3月至2003年9月,被告人刘永红伙同刘海千、祝地(另案处理),分别假冒人民日报记者、编辑、主任等身份,先后骗取侯某人民币368万元;2002年3月,刘永红伙同刘海千、祝地,分别假冒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等身份,先后骗取朱某人民币6万元;1998年11月至1999年3月,刘永红假冒人民日报社记者、编辑、主任等身份,先后骗取李某人民币5万元。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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