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龄童状告半百“生父” 牵出一段陈年旧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6:5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罗永久

  昨日上午,一起非婚生子抚养纠纷案在武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1岁的云云诉武昌某单位警察庹华承担抚养义务,其母陆晴及其代理律师参加庭审,被告庹华没有到庭,其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

  原告:婚外“鸳鸯”人工授精生女

  原告代理律师诉称,10年前,尚在武汉读大学的陆晴与当时在武汉一监狱担任狱警的庹华相识并发生婚外情。当时,40来岁的庹华已有妻室。庹华表示要与妻子离婚,娶陆晴为妻。2005年,两人想要生个小孩。此前,陆晴因流过产,无法正常怀孕,便与庹华商议人工授精。当年6月,陆晴和庹华在省妇幼保健医院人工授精成功。2006年2月,陆晴生下一个女孩,取名云云。

  原告方称,此后不久,庹华便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陆晴虽有工作,不过每个月收入微薄无力养活女儿,遂多次与庹华交涉,希望他承担起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但均遭到拒绝。

  原告方称,婚外情虽与社会道德相悖,但云云不应当成为受害者。按照法律规定,庹华对孩子应尽抚养义务。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判决庹华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和教育费,每周双休探视女儿一次。

  被告:没有证据证实有血缘关系

  被告庹华的代理人答辩称,庹华确与陆晴曾经有过婚外情,且2005年6月,庹华与陆晴到医院人工授精,但不久后,陆晴与一刘姓男子登记结婚了,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注明,云云的父亲系刘某。原告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云云与庹华有血缘关系。

  陆晴及其代理律师对此称,陆晴与刘某结婚全是庹华一手安排。云云出生不久,因陆晴户籍不属武汉市区,当时为给云云上武汉市户口,庹华利用自己的关系,找到有武汉市户口的刘某协商,让刘某与其结婚。

  陆晴还说,她从未与刘某一起生活过,事后不久就与刘某离婚了。医院人工授精前后所有资料足以证实,云云是庹华的女儿,如果被告对此质疑,可做亲子鉴定举证。

  庭上,被告代理人辩称,因刘某生育能力出现障碍,陆晴便向庹华借精生子。庹华不答应,陆晴就到处吵闹,并威胁说要让庹华声败名裂。为顾及面子,庹华被迫同意人工授精。事后,他与陆晴没有任何往来和联系,因此也不应承担抚养义务。

  原告方反驳,人工授精系双方商量同意,陆晴从未威胁过庹华等。

  庭审结束时,原告拒绝调解。此案没有当庭宣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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